【2021-12-25】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教授 中興大學「釋憲經驗分享」
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教授 中興大學「釋憲經驗分享」
撰稿人 : 王冠婷
2021年12月25日上午,前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翁岳生教授蒞臨中興大學進行【釋憲經驗分享】專題演講。本活動係由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校友會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校友會共同舉辦。翁教授在行憲紀念日分享釋憲的寶貴經驗,深具意義。
中興大學薛富盛校長開幕致詞時,特別提到翁教授在解嚴之前,1972年獲得提名遞補為第三屆大法官,成為司法界有史以來最年輕的大法官,也是司法界任職屆次最多、時間最久的大法官,並在1999年至2007年之間擔任司法院院長。翁教授也見證從解嚴之後民主的爆發力,更對臺灣的釋憲工作,有非常關鍵的影響力,在臺灣司法發展的過程當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臺大法律學院校友會理事,臺北地方法院張瑜鳳法官代表臺大法律學院陳聰富院長致詞時,指出翁教授於司法院任職35年期間,貢獻了500號解釋,每一號解釋都是台灣憲政史上重要的基石,也都是一座高山,翁教授是位「登山達人」,台灣民主法治的建設,也得益於翁教授不餘遺力地征服這些高山,為法律人鋪墊好康莊大道,才得以讓一代代的法律人站在這些高山上看得更加深遠。翁教授對於憲法的熱情與付出,堪稱是一位「憲法之維護者」。
翁教授於演講開始,提到他是幸運的人,早期有機會到德國留學,當時台灣是在「動員戡亂」及「戒嚴時期」,那時能有機會在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親眼目睹憲法法院能如此理性的辯論,當下非常感動。所以,回國之後撰寫「憲法之維護者」的文章發表在憲政時代。「憲法維護者」是德文Hüter der Verfassung的翻譯,法治國家位階最高的憲法如何維持、落實,有賴憲法法院。在台灣,如果法律或命令違背憲法,大法官也可以宣告違憲無效。因此,翁教授前後寫了三篇有關「憲法維護者」的文章。
翁教授暢談從當年初任大法官,到擔任司法院院長,以及擔任司法院院長後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歷程。翁教授指出,憲法規定法官不受干涉,法官相當於地上的神,法院是如同教會及廟宇一樣崇高的地方,他經常勉勵法官,有幸能任職法官,不要受任何干涉,憑良心,依據法律,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獨立做出正確的判斷。行憲紀念日對於學法律的人來說,意義重大,大家共同努力,建立一個健全的自由民主法治國家。
與談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李建良所長在與談中,提及翁教授的步伐非常快,總是跟不上,每次聆聽翁教授分享司法生涯,都有歷久彌新之感,是寶貴且充滿感恩的經驗。李建良所長並分享翁教授「憶往述懷:我的司法人生」一書的出版歷程。翁教授的記憶力很好,許多人地時事物都可以娓娓道來,不需要看筆記。李建良所長表示,參與此書出版的過程中,向翁教授學到「做學問的態度」,以及「做人的道理」,特別謝謝翁岳生教授的照顧與提攜。
活動的尾聲,台灣法律人雜誌社林坤賢社長對於翁教授在貫徹憲政這條路上,一路所保持的謙遜態度,著實令人欽佩,猶如飽滿垂下的稻穗,內容越是豐盛富足,所表現的姿態越是溫順謙虛。林社長也期許每位法律人將來皆能承繼這樣的精神,兢兢業業地將憲政宗旨落實在司法上,成為人民支持且信任的砥柱。
最後,由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李惠宗系主任兼法律專業學院院長以翁教授所訓勉之精神:「認真、嚴謹、謙虛」,來鼓勵法律人在法律傳承的路上,不論是在學術或實務上,均能學習翁教授嚴謹與謙虛的精神。
翁岳生教授在演講中所述及的每一項憲政論點與經歷,對每位聽者而言,都是一場豐盛的法學饗宴。翁教授的精彩歷練將持續帶領著大家一起在法學這條路上,繼續前進,努力邁向「自由民主法治國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