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行政組)甄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1)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行政組)甄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1)
- 發佈單位:水利署
- 發佈時間:109年4月8日
- 更新時間:109年4月8日
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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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
名額: | 1 |
性別: | 不限制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
報名期間: | 109年4月8日 ~ 109年4月15日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法律系畢業或具相關證照者;有相關法律實務工作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一)水利法、溫泉法、自來水法及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相關法規命令、行政規則之審訂及公(發)布相關法制作業。 (二)水利相關行政救濟、國家賠償、契約與業務行政涉及法令相關案件之法律意見提供及彙辦。 (三)其他交辦事項。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報名者請先至經濟部水利署網站(http://www.wra.gov.tw)最新消息「徵才」點選該職缺完成網路報名(請務必確認報名成功),並請自行列印甄選報名表(附照片),檢附身分證、學歷或相關證照證明正反面影本以紙本方式(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以「限時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水利行政組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三)備取:本案得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四) 月酬標準: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五)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或該職缺解除管制之日止。(六)面試時間及正取、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七)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4-22501558、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 |